《中華全國風俗誌》 胡樸安編著。廣益書局民國12年(1923年)出版。分上下編。上編集 編的廣西民俗部分有:總誌三十八則,桂林二十八則,柳州十九則,慶遠十三則,思恩十則, 泗城五則,平樂十八則,太平十四則,鎮安十則,鬱林八則,共二百一十五則。這些材料, 多引自《粵西叢載》、《太平寰宇記》、《方輿勝覽》、金 《廣西通誌》和曆代《一統誌》、 廣西各地府誌。材料排列由古及近,以近為主。此書把散於浩繁卷帙之中的風俗民情資料摘 抄整理,彙集成卷,便於查閱求索。但區分習俗之陋,均從當時思想認識出發,又因其非田 野作業所獲,難免有差錯。 《苗荒小紀》 劉錫蕃作。上海商務印書局民國17年(1928年)出版。作者於20年代有誌於 廣西少數民族研究,在深入大苗山調查之後寫成此書。材料詳實,全麵反映了苗、瑤民族的 社會生活。計有居住、服飾、家庭、婚變、祭祀、音樂、娛樂等項,為了讀者了解苗、瑤習 俗提供了較多的材料。 《廣西瑤山兩月觀察記》 任國榮作。民鐸印刷公司民國18年(1929年)承印。20年代,作 者深入大瑤山進行調查,占據豐富材料,分上中下三篇撰寫,詳述了大瑤山瑤族服飾、飲食、 居住、交通、信仰、交際、生育、婚姻(戀、結、離、易)、喪葬、儀節等民俗。 《西隆縣苗衝紀聞》 雷雨編述。民國22年(1933年)印行。西隆縣今分屬隆林、西林二縣。 此書記述了該地苗民的衣、食、住、婚姻、娛樂等習俗,材料真實。作者力求以科學態度綜 述苗俗之外表內因、縱橫相連的關係,頗有特點。如“……發辮依然,無論官廳如何訓導, 絕不敢剪,謂此係盤古以來之故物,不敢棄舊迎新”。又如著裙,“裙長及脛,拖曳飄搖, 步履生風,每與人談,插手裙頭,亦有一種特殊風韻。裙內無褲,而束以小布,與日本婦女 同;所異者,日本婦女已嫁用白色,未嫁用紅色,此則無此區別也”。編述者按曰,“此句 得之傳聞,未曾以科學方法證明。”中肯求實態度可見。 《嶺表紀蠻》 劉錫蕃著。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23年(1934年)印行,次年再版。作者在深入 實地調查之後比較客觀地記述了廣西苗、瑤、壯、侗等民族的各種習俗,凡三十章。諸如居 住、服飾(瑤裝、苗裝、侗裝、壯裝、邊防土人特裝、飾品) 、家規、婚姻(逃婚、離婚、再 醮)、聘禮、喪葬等,內容極為豐富。為現代民俗學、民族學、社會學重要參考資料之一。
《花藍瑤社會組織》費孝通、王同惠著。民國25年(1936年)出版,江蘇人民出版社1988年重版。全書分六章,以社會組織為軌跡,從最基本的社會組織“家庭”寫起,繼而“親屬”、“村落”、“族團”(範圍有伸縮性,時指民族時指民族中的一支係。)及“族團”間的關係, 由小及大,由單一到複雜,全麵敘述了大瑤山花藍瑤的生態環境和生活方式,具體展現了花 藍瑤的婚姻、生育、喪葬、生產、飲食、居住、石牌製、信仰、交際、貿易等種種習俗。材 料詳實係統,具體形象,是近代我國社會學、民族學和民俗學的重要專著。這本專著的兩位 作者,當時是燕京大學社會學係學生,剛結為伉儷。他們在蜜月中應廣西省政府之約前來大 瑤山調查,以一傷一亡的代價,做出這部專著的成就。吳文藻在專著的導言中讚譽“王同惠 女士費了她的生命給我們立下了社區研究的基石,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寶貴的成就”,“願意 讀者能珍視這一點收獲”。
《粵江流域人民史》徐鬆石著。中華書局民國28年(1939年)出版。作者係廣西容縣人, 有壯族血統,曾任上海滬江大學、之江大學、華東大學教授。此書是研究壯族的一部重要著 作。它對壯族族源、分布、語言、銅鼓、習性、風俗、信仰、地名文化等特征進行了縱深論 述。如族稱,其對“桂通誌謂性好衝突,所以得名”的說法持否定態度,而認為是古音“牂 牁僚”演化為漢族民間俗稱“壯古佬”再到“壯”的簡稱,抑製了鄙視少數民族的封建意識, 從語言學角度提出了新證。徐鬆石還於民國35年(1946年) 出版了《泰族壯族粵族考》(中華 書局)。作者在前書基礎上作了橫向聯係,考證壯泰民族的源頭來自古粵(越)。
《瑤山散記》 唐兆民著。民國31年(1942年)出版。全書分三十七節,論及金秀瑤山和 桂平大藤峽瑤民的生產關係、生活習俗(酒、歌、肉、吃蛇、醫術)、信仰習俗、性格特征, 瑤民與大藤峽起義、太平天國革命的關係也有詳述。此書對全麵了解瑤族曆史文化頗有價值。
另外,這一時期的地方誌,大量記載了各地的民情風俗,且記載的份量大大超過清代。 如清代蘇士俊等修纂的《南寧府誌》記載整個府和宣化縣(後為邕寧縣,縣治今南寧市)的民 俗不超過幹字,民國26年(1937年)出版的莫炳奎等修纂的《邕寧縣誌》第四十卷“風俗”門, 詳寫了時令、婚姻、生壽、喪祭、飲食、服飾、交際、承繼、習慣 (禮儀、信仰、稱呼、用 舊曆、再醮)、宗教等內容,一萬多字,比蘇士俊《南寧府誌》多了約十倍。
30年代,《(南寧)民國日報》的“青山塔”、“出路”等副刊發表過一些民俗文章,如 民國21年(1932年) 先後發表的《南寧鄉村婚嫁的惡習》(4月20日)、《富川縣之奇怪風俗》(6月24日)和《恩隆縣調查記略》。文章表述有一定事實根據,但尋根溯源並不十分確切。
民國22年(1933年)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研究院主辦的《教育旬刊》,也斷斷續續刊登 了不少風謠,反映了當時人們對社會風氣習俗的樸素看法。《廣西省政府公報》第八至十二 期曾發表楊煊的《廣西民俗概述》,內容有“生活狀況”、“婚嫁情形”、“喪葬情形”、“其他習尚”四大部分,共三萬二千字。這篇全廣西的民俗概述主要依據各縣府給省府呈報 的風俗調查材料,具有全麵性和真實性的特點,但由於作者指導思想的錯誤,籠統把民俗當 作一種病症,把民俗中的醜陋當作民俗的整體,自然批判居多。
1944年至1945年間,《柳州日報》開辟“民風”專欄,薛汕受命於重慶新成立的中國民 俗學會,發表了不少的民俗調查和民俗理論文章。1947年至1949年,《廣西日報》 (先為南 寧版,後為桂林版)也發表了不少民俗調查和民俗理論文章。《廣西日報》(桂林版)1949年9月27日第四版發表的劉章瑜的《研究民俗的態度上》認為:近百年的民俗研究都限定於湯姆 斯(Thorns)所確定的範圍,昨近已發見這個定義的不完善,“於是民俗學家就修改他的定義, 主張民俗學是口述的文化和傳統,定是民間的信仰、習俗、製度、娛樂、傳說、歌謠、故事、 藝術、工藝等,研究時要注意到它們的起源,和它們在現代社會中的功能”。作者認為,以 往人們研究民俗的態度值得“一番檢討”。其一是“視我們的研究對象是奇風異俗,則不免 陷於絕大的錯誤”;其二是“把民俗與迷信等量齊觀”;其三是“當我們認其為野蠻時,就 不免偏見而影響著研究的結果”。他還認為:“自我中心”的民族意識往往蒙蔽尋求真理的 認識作用,我們要鑽進新研究的對象團體中,去認識他們的民俗,正如他們研究自己的民俗 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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